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Joeman(九妹,本名翁雋明)因持有大麻遭移送法辦。(圖/翻攝自Joeman臉書)
百萬YouTuber Joeman(九妹,本名翁雋明)因持有大麻遭移送法辦,網紅律師巴毛陳宇安說,現在泰國免簽、機票也很便宜,「你一個禮拜去一次都比你請律師便宜,望週知。然後被抓到就好好交代上游,不要自作聰明說泰國帶回來的,你在泰國吸不會有事,你從泰國帶回來那個叫運輸二級毒品,本來只要勒戒變成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無期徒刑」。
另外,朱立偉律師在粉專「雷丘律師就決定是你了」寫下《3秒鐘法普》,基於毒品可能對個人和社會的危害甚鉅,所以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裡,對於各種行為態樣,例如製造販賣、意圖販賣而持有、強迫他人施用、引誘他人施用、轉讓、自己施用、持有,處罰規定都不一樣。
例如,自行施用只處罰第一級和第二級毒品,第三級和第四級毒品的施用刑法不罰。
大麻是屬於第二級毒品,因此持有大麻,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20萬元以下罰金。施用大麻,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以看出,自用毒品(持有或是施用)的處罰規定並不重。因此這類案件,比較要注意的是是否真的是「自用」。如果被認為是「意圖販賣而持有」或是有引誘他人施用、轉讓之虞(未遂犯也罰),那刑度可就變重了。
雷丘律師也說,自己雖然不算Joeman粉絲,但是他有一些3C企劃做得蠻認真,身為科技宅要敗家時也是會參考,所以其實算是觀眾。不過一碼歸一碼,法律責任該負的還是要負。
雷丘律師還表示,留言區大家期待的看守所對決、牢房對決、會客菜對決,可能不會發生…因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第17條第1項有個供出上游=減刑的重要規定,依照這個規定不只可以減輕甚至有機會免除其刑。「在毒品案件中,供出上游可是比抄佛經有用多了」。至於奢華平價大麻對決還是有機會的。
★ 三立新聞網提醒您:
莫逞一時樂,遺害百年身!
拒絕毒品 珍惜生命
健康無價 不容毒噬
★ 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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