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警察分局中路派出所警員簡成驊、林彥宸昨(9)日23時許,巡邏經過桃園區泰山街時,發現一名27歲余姓男子在某汽車旅館前搭一輛自小客車離開,過一回又突然下車跑進路旁的超商,詭異行徑讓員警直覺有問題,立即分頭攔查,意外發現余男遭通緝身分,當場將他逮捕,全案依法解送歸案。
據了解,員警攔查到開車的女駕駛,她表示自己受朋友之託順路要送余男到中壢,不知道為什麼,他突然又表示要自己搭計程車就好,只好讓他下車,另一頭,員警進入超商請余男配合盤查,他一開始表示沒帶證件,也記不得身分證字號,但手機裡有存證件的照片,他拿著手機背資料,出生年月日還念錯,員警問他背的是誰的號碼,他竟順口回答是朋友的,發現說錯話了,又辯稱是自己的沒錯,當場急得想要打電話搬救兵。
余男說詞反覆,一下子又改稱自己姓陳,但念出來的資料還是錯,員警直接問他是不是有案在身,他才坦承自己因涉嫌毒品和詐欺案件被通緝,經查,他因毒品案件遭判刑,需要入監執行3年徒刑,為了躲員警盤查,才會記下多位朋友的資料以備不時之需,卻因一時心急背錯資料,反而被當場識破,只能乖乖就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