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爆料網/苗栗報導】苗栗警方日前接獲一家夾娃娃機店業者報案,1名女子持50元偽幣前往欲兌換10元硬幣,員警立即到場逮捕該名女子,並前往其住處起出1千餘枚50元偽幣,全案依詐欺及行使偽造貨幣等罪嫌移送法辦,並持續追查偽幣來源。
苗栗張姓女子持偽造50元硬幣到夾娃娃機店欲洗錢,遭業者識破報警逮捕。
苗栗警分局北苗派出所日前接獲報案,苗栗市區一家夾娃娃機店內有人持偽造50元硬幣兌換真幣,員警獲報立即到場查處。初步調查,張姓女子(36歲)日前在網路聊天平台認識一名男網友,該男子提供50元硬幣約1800枚,請張女兌換10元硬幣,並稱全部兌換完畢,只需匯款7萬元給他,其餘則給她作為酬勞。
苗栗張姓女子持偽造50元硬幣到娃娃店欲洗錢,遭業者識破報警逮捕。
張女於兌換時即遭娃娃機店業主發現,通報警方到場查處,並經張女同意下配合前往住處取獲尚未兌換之偽造新臺幣50元硬幣級有1仟餘枚,張女供稱持偽幣第一次兌換即遭查獲,還反問警方:「這樣觸法要罰多少錢?」
張姓女子持偽造50元硬幣到夾娃娃機店欲「洗錢」,遭業者識破報警逮捕。翻攝畫面
苗栗分局呼籲民眾,行使偽造、變造之通用貨幣、紙幣,依刑法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甚而觸犯相關法律,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苗栗分局副分局長徐文明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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