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6日 星期一

【有片】警車閃燈違停路口買飲料惹議 口渴阿sir慘遭記申誡

有民眾17日下午2點53分發現在苓雅區文橫二路9巷口,有警車違停在路口,不久就看到兩名員警拿飲料上車,影片在網路流傳。

對此,苓雅分局表示,經檢視網路影片及詢問案內員警釐清,案係本分局同仁駕車執勤中因口渴,下車購買飲料,惟一時疏忽未注意而將警車違停於路口。查實後,對於案內員警在交岔路口10公尺內臨時停車情事,已主動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5條第1項第2款舉發,將處600元罰鍰;並依警察機關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及警察人員獎懲標準議處申誡。苓雅分局將持續加強員警案例教育,要求同仁駕車除執行任務需要外,均須遵守交通法規,如遇同仁違規情事,本分局亦將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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