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05日 星期二

寄住友人家與友人妻不合狠心殺害 桃園國民法官法庭判刑12年

桃園市中壢區今年3月間發生1起兇殺案,寄住在友人家的李姓男子,與友人的廖姓妻子相處不合,與廖女口角後扭打、再將廖女推落水溝,見她尚未身亡,雙手掐扼其頸部,致廖女氣管及頸動脈遭受壓迫,造成缺氧、中樞神經衰竭死亡。桃園地方法院國民法官法庭合議審理後,今(21)日下午判決,李男犯殺人罪處有期徒刑12年。

據指出,57歲李姓男子因經濟困難,由66歲陳姓友人收留,10多年來寄住在陳男位於中壢區中正路三段的住家。今年3月14日晚間7時許,李男見廖姓女子毆打其蔡姓乾女兒,同時因其長期不滿廖女,將廖女自住處1樓客廳拖拉至後花園,並抓住其肩膀往後花園鐵門撞擊。

 
           

殺害友人妻子的李姓男子,被中壢分局依殺人罪移送法辦。翻攝畫面

 
           

殺害友人妻子的李姓男子,被中壢分局依殺人罪移送法辦。翻攝畫面

繼而將廖女雙腳抬起丟下門外約3.05公尺高、水深3公分之水溝,李男為確認廖女是否已死亡,持木梯爬下水溝,見廖女尚未身亡,雙手掐扼住廖女頸部,致廖女氣管及頸動脈遭受壓迫,造成缺氧、中樞神經衰竭死亡。

判決指出,李男行兇過程中本有多次機會可以終止犯行,卻仍執意為之,可謂殺意堅決,行兇後未立即離去,協助引導救護車至案發現場,良心未泯,且犯罪後始終坦承犯行,坦然面對自身過錯,但所為致使廖女配偶與女兒喪失至親,造成永久傷痛,卻無法以金錢賠償廖女配偶與女兒,僅在庭訊時向廖女女兒表達歉意,難認被告有何積極彌補過錯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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