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衛局抽驗春節應景食品 11件不合格限期下架

by 記者邱怡芳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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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市售春節應景食品第2波抽驗,總計抽驗122件,其中8件生鮮蔬菜、1件醃漬蔬菜及2件豆製品等11件食材原料檢驗結果不符規定,衛生局已命販售業者下架不得販售,並依法辦理。詳細結果公布於衛生局網站及桃食安心資訊平台供民眾參考。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市售春節應景食品第2波抽驗,總計抽驗122件,其中8件生鮮蔬菜、1件醃漬蔬菜及2件豆製品等11件食材原料檢驗結果不符規定。圖: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表示,本次除了採樣源頭批發市場外,對於日前食品藥物管理署公布火鍋店蔬果農藥殘留超標,列入加強蔬果監測以及重點抽驗過往不合格紀錄之轄內販售商,查驗品項包含生鮮蔬果、肉品、水產品、蝦米、香腸臘肉、米麵豆製品、醃漬蔬菜、巴西蘑菇、竹笙、休閒零食及即食餐點等,同步查核103項食品標示皆合乎規定;抽驗122件產品中,有8件生鮮蔬菜檢出殘留農藥,不符合「農藥殘留容許量標準」,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5款規定,依同法第44條第1項第2款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已移請供應商所轄衛生局追查源頭。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針對市售春節應景食品第2波抽驗,總計抽驗122件,其中8件生鮮蔬菜、1件醃漬蔬菜及2件豆製品等11件食材原料檢驗結果不符規定。圖:衛生局提供

衛生局說明,另有3件產品檢出食品添加物不符規定,其中1件「大黑干」檢出苯甲酸超過標準及1件「凍豆腐」檢出違規添加苯甲酸,桃園市政府衛生局依法處辦,另1件「蕾心菜」檢出二氧化硫超過標準,已移請所轄衛生局後續辦理,不符合「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者,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8條規定,依同法第47條可處新臺幣3萬至300萬元罰鍰。

衛生局呼籲,蔬果殘留農藥首重源頭管理,農民於栽種時應正確施用農藥並注意安全採收期,而販賣業者務必主動索取產品交易憑證及上游商資訊並妥善保存至少5年,以利追查不合格產品來源。同時提醒民眾,優先選購當季蔬果,食用前先以清水浸泡,包葉菜類如甘藍/高麗菜,由於農藥大多殘留在外葉,建議先剝除3至4片外葉後再用流動的水清洗,有助於去除殘餘農藥。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桃園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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