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臺灣立方、可寧衛、立疆3家SRF廠商進駐桃園科技工業區案,桃園市政府今(22)日宣布,因經濟部三度來函表示,該部對廠商的推薦函僅是建議性質,不具法律效力,已予以收回推薦。因經濟部收回推薦函,三家SRF廠專案入園程序已不完備,市府將依程序,即日起廢止原專案入園同意。
市府說明,依照經濟部工業局109年12月23日「研商桃園科技工業區再生能源產業申請入園案」會議結論,入園申辦程序為廠商取得經濟部能源局核發再生能源發電設備同意備案文件後,由經濟部向桃市府推薦,廠商再向市府申請入園。
市府指出,經濟部於去(112)年11月9日來函表示,「前開建議函僅為政策表述,屬機關對機關之建議性質,不具法律效力」,也提到「貴府如認無參採必要,本部即以本函予以收回對貴府之政策表述」,並於去年12月4日、今年1月18日的函文中重申收回推薦函的立場,意謂該案三家SRF廠專案入園程序已不完備,市府將依程序廢止原專案入園同意。
市府提到,至於原已核發的超量污染物排放權許可證,也即失其效力,經發局將接續發函廢止三家SRF廠商的許可證,並由環保局依據廢止函駁回臺灣立方申請的固定污染源設置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