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一名48歲陳姓男子前(2022)年4月,竟將統一發票末三碼塗改為中獎號碼,並在桃園區某便利商店成功兌獎。直到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審核時,發現該張發票被變造過,才東窗事發,全案函送桃園地檢署偵辦。今(14)日檢方偵結,陳男被依詐欺、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提起公訴。
據了解,2022年1-2月期統一發票號碼末三碼為321、516、657者,可兌換200元獎金。陳男於前年4月15日,將同年2月的發票號碼末三碼856塗改為「516」,當天傍晚再拿到桃園區力行路某超商成功兌領200元獎金。
雖然超商店員當下沒有發現發票被變造過,北區國稅局桃園分局審核時仍發現此事,將陳男函送桃檢偵辦。面對檢方調查,陳男坦承犯行,也把詐領的200元獎金繳回。不過,檢方仍依涉嫌刑法詐欺、行使偽造私文書等罪嫌,於今日將他提起公訴。因貪圖200元獎金被起訴,可說是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