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沒感覺?變道追撞小客車 肇事大貨車竟直接開走

桃園市6月22日晚間18時50分,一名張姓男子駕駛營業大貨車行經國道1號南向94公里時,因變換車道不當而追撞30歲盧姓男子駕駛之自小客車,且隨後竟繼續行駛離開並未停車,國道公路警察局第二公路警察大隊接獲報案後趕抵現場處理,此起事故導致小客車駕駛及乘客2人輕傷,警方也調閱CCTV及ETC,通知張男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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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男駕駛營業大貨車變換車道不當追撞行駛於外車道盧男駕駛之自小客車肇事。:警方提供

國道警察說明,張男駕駛營業大貨車於6月22日晚間行駛於中線車道欲變換至外側車道時,變換車道不當追撞行駛於外車道盧男駕駛之自小客車肇事。造成自小客車駕駛及乘客2人輕傷,但該營業大貨車肇事後未停車即逕自離去,該大隊接獲自小客車駕駛報案後立即至現場處理,同時也調閱CCTV及ETC,並通知駕駛人張男盡速到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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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起事故造成自小客車駕駛及乘客2人輕傷。圖:警方提供

國道警察呼籲用路人,變換車道不當,為高速公路事故常見的肇事因素,除處罰3000至6000元,若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亦將吊扣或吊銷駕照。變換車道時應先使用方向燈提醒鄰車,確認後視鏡死角及安全間距,再開始變換,「國道行車不搶道,安全變換有禮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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