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槌落下的瞬間,空氣彷彿凝住了。
- 當量刑開始「打折」,我們還能相信黑盒子正義嗎。
- 法槌落下的瞬間,空氣彷彿凝住了。
- Q:這篇在講什麼?
- A:法槌落下的瞬間,空氣彷彿凝住了。
- Q:重點是什麼?
- A:當量刑開始「打折」,我們還能相信黑盒子正義嗎。

文/陳建璋
當量刑開始「打折」,我們還能相信黑盒子正義嗎?
引言:那一刻,法庭很安靜
「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7年。」
法槌落下的瞬間,空氣彷彿凝住了。
旁聽席有人低聲交談,有人皺眉,有人迅速低頭滑手機,把訊息傳出去。
一名坐在最後排的中年男子輕聲嘀咕:「不是21年嗎?」旁邊的人回他一句:「對啊…怎麼變17?」這個問題,沒有人當場回答。
但它很快就離開法庭,擴散到社群媒體、新聞標題、政論節目,最後變成整個社會都在問的一句話:那消失的4年,到底去哪了?
一、一道算不出來的數學題
如果只看數字,這是一道再簡單不過的加法題。
「13年(收賄)」+「2年(侵占)」+「3年6月(共同侵占)」+「2年6月(背信)」= 21年。但最後的答案,卻不是21,而是17。
這不是計算錯誤,而是一種制度設計:「定執行刑」。
法律允許法官在多罪併罰時,不必單純相加,而是做「整體評價」,避免刑期過重。
這個制度本來的目的,是為了防止一個人因多項犯罪而被無限累加刑責,甚至變成不人道的結果。
聽起來合理。問題是:合理,不代表可以不說明。
當一個影響重大、差距高達4年的裁量,只用「綜合一切情狀」帶過時,這不再只是法律技術問題,而是信任問題。
二、黑盒子打開之前,裡面發生了什麼?
「其實大家都知道會減啦。」一位熟悉司法實務的律師私下說。
「但減多少?怎麼減?每個案子都不一樣。」、「那有沒有一個標準?」記者追問。
他沉默了一下,笑了笑:「有時候,看起來像有,有時候…比較像感覺。」
這句話聽起來輕描淡寫,但卻精準點出問題核心:量刑,正在從規則滑向感覺。
在個別罪名判決時,法官其實已經做過完整評價:「他是不是貪圖不法利益?」、「手段是否惡劣?」、「造成的損害有多大?」、「有沒有悔意?」
這些都已經反映在13年的收賄重刑裡。
但到了最後一步:定執行刑:這些因素卻像被重新丟進一個黑盒子,再次攪拌、稀釋、調整,最後吐出一個新的數字。
沒有人知道裡面的比例是多少。也沒有人知道,那4年是怎麼被拿掉的。
三、當法律開始「打折」
「這樣是不是變成…買大送小?」一位網友在論壇上留言。
這句話很快被推爆。因為它說出了多數人的直覺感受。
如果一個人犯一個罪,要付出對應代價;那麼犯四個罪,理論上應該付出更多。
但現在的結果卻像是:犯最重的那一個,已經付了大部分成本;其他的,好像「買大送小順便算」。
從經濟學角度來看,這叫做「邊際成本趨近於零」。
換句話說:當你已經犯下大罪,繼續犯小罪,幾乎沒有額外代價。
這是一個極其危險的訊號。
因為法律的嚇阻力,正是建立在「多做一件壞事,就多付一份代價」。
一旦這個邏輯被打破,整個制度的威嚇效果就會開始鬆動。
四、比數字更讓人不安的,是那種說不清的感覺
「我不是覺得17年太輕或太重。」一名上班族在新聞留言區寫道。
「我只是想知道,為什麼是17。」這句話,很關鍵。
因為多數人真正的不滿,不是來自結果,而是來自過程的不透明。
當法律無法說明自己的理由,人們就會開始自己填補答案:「是不是因為年紀大?」、「是不是因為身份特殊?」、「是不是因為某些看不見的考量?」
這些猜測,未必正確。但它們會出現,正是因為:制度留下了空白。
五、66歲的影子:一個沒被說出口的變數
「他現在66歲,如果關17年…」政論節目上,來賓話講到一半,停住了。觀眾其實都懂。17年之後,可能已經80多歲。
這讓人不禁懷疑,那「消失的4年」,是否來自某種人道考量?
這種考量,本身並沒有錯。問題是:它沒有被說出來。
在一個強調法治的社會裡,任何影響判決的因素,都應該被公開、被解釋、被檢驗。
否則,它就會變成一個「隱形變項」。而隱形變項,正是破壞法律一致性的最大來源。
六、如果量刑是一門科學?
「其實可以用公式算。」另一位學者提出不同觀點。
他們主張,可以把刑法中的量刑標準轉換成具體分數,例如:
1、犯罪之動機、目的(-2~2)
2、犯罪時所受之刺激(-2~2)
3、犯罪之手段(-3~3)
4、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1~1)
5、犯罪行為人之品行(-1~1)
6、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1~1)
7、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2~2)
8、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3~3)
9、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4~4)
10、犯罪後之態度(-3~3)
把所有分數加總,建立「標準化分母」,從統計原則與比例原則出發,分母的設計應採用各項「理論極大值絕對值之和」,得出固定值22。
再除以固定值,就可以得到一個調整比例,套用到基準刑上。
聽起來很像數學。但真正的重點,不是算得多精準,而是:讓每一個加減,都有理由。
當法官必須寫下「為什麼這一項給+2、那一項給-1」,整個量刑過程就會被攤在陽光下。
不再是黑盒子,而是一張可以被檢視的計算表。
七、但正義真的可以被計算嗎?
當然,也有人反對。「人不是數字,怎麼可能用公式算?」
這個質疑並不無道理。刑事審判,本質上仍然是價值判斷。
每個人的動機、背景、選擇,都不一樣。
但問題是:現在的制度,連「怎麼判斷」都沒有說清楚。
在這種情況下,與其擔心過度精準,不如先解決完全不透明。
公式,不是為了取代法官。而是為了讓法官的判斷,可以被理解。
八、真正的問題,不是17年
回到最初的那個問題:21年變17年,合理嗎?
也許合理。也許不合理。但更重要的是:我們無法判斷。
因為缺乏資訊,缺乏說明,缺乏一套讓人理解的邏輯。
當判決變成一個「只能接受、不能討論」的結果時,司法就不再是公共制度,而變成一種權威宣告。
而權威,一旦失去說服力,就只剩下命令。
九、假釋機制的地位
人道寬減應留待監獄執行期間,視受刑人表現由「假釋機制」評核,而非在定執行刑階段預設減刑。
將年齡作為隱性減刑因素,不僅違反判決理由具備之義務,更是對社會公義的逃避。
十、正義的崩塌,從一點點不透明開始
沒有人會因為一個案件,就完全失去對司法的信任。
但問題是,這種「說不清楚」的判決,不只一件。
每一次的模糊、每一次的省略、每一次的「整體評價」,都在慢慢侵蝕制度的可信度。
直到某一天,人們開始習慣這種不透明。甚至不再期待被解釋。那才是最危險的時刻。
結語:那消失的,不只是四年
回到那間法庭。人群已經散去,椅子空著,燈光關了一半。
但那個問題,還留在原地。「為什麼是17年?」這不只是對一個案件的疑問。而是對整個制度的追問。
當正義無法說明自己時,它就開始失去力量。消失的,也不只是4年刑期。
而是人們對公平的信任,對制度的理解,對法律的期待。
如果這個問題不被回答,那麼下一次消失的,可能就不只是數字,而是:正義本身。
作者:陳建璋/曾為公職補教名師、桃園之光(榮獲社會教育貢獻獎) 、生命鬥士、任職於法務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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