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3歲江姓老翁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直接違規穿越馬路。
- 桃園市蘆竹警分局員警於昨(18)日執行交通執法勤務時,在蘆竹區大竹路425號前發現一名73歲江姓老翁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直接違規穿越馬路。
- 然而,老翁不願配合警方攔阻,竟以三字經辱罵員警,甚至出拳攻擊,最終遭警方帶回大竹派出所實施保護管束,待老翁情緒平穩後,警方才讓他離開。
- Q:這篇在講什麼?
- A:73歲江姓老翁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直接違規穿越馬路。
- Q:重點是什麼?
- A:桃園市蘆竹警分局員警於昨(18)日執行交通執法勤務時,在蘆竹區大竹路425號前發現一名73歲江姓老翁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直接違規穿越馬路。

桃園市蘆竹警分局員警於昨(18)日執行交通執法勤務時,在蘆竹區大竹路425號前發現一名73歲江姓老翁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直接違規穿越馬路,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規定,員警見狀隨即上前攔停取締。然而,老翁不願配合警方攔阻,竟以三字經辱罵員警,甚至出拳攻擊,最終遭警方帶回大竹派出所實施保護管束,待老翁情緒平穩後,警方才讓他離開。

大竹派出所說明,老翁因違規穿越馬路遭員警攔阻,卻於受檢過程中拒不配合,且不聽員警勸阻欲逕自離去。經員警再次攔阻時,老翁突然情緒過度激動,當眾以三字經辱罵員警,並有揮拳攻擊之行為。現場員警考量老翁情緒完全失控,且有自傷及傷人之虞,為及時預防危害並確保其生命安全,隨即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第19條規定,對老翁實施保護管束,並將其帶回派出所。待老翁情緒恢復平穩,確認無後續安全風險後,始由其離去。

蘆竹分局呼籲,行人穿越道路應遵守交通規則,切勿心存僥倖違規,遇警攔查時更應保持冷靜配合執法,若有辱罵或攻擊公務員之行為,警方必依法處置,以維護法律尊嚴與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