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ot_img

員山鄉長涉侵占代理村長事務費 宜蘭地院裁定羈押禁見

28e05493 2cbc 44de 82e9 e9a3d5096856

國民黨宜蘭縣員山鄉長張宜樺涉嫌侵占代理村長事務補助費,挪作私用,2年來侵占金額估計逾百萬元。宜蘭地檢署昨(12日)發動搜索並漏夜偵訊後,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向法院聲押,宜蘭地院今(13日)裁定羈押禁見。

檢調查出,2020年間員山鄉中華村長遭罷免後,張宜樺指派鄉公所專員黃清堯代理村長職務,之後黃又兼任湖北村代理村長近2年。依規定,代理村長每月可領取5萬元事務補助費,用於文具、郵電及水電等公務支出,但張涉嫌利用職權,要求黃將補助費繳回,並疑似轉匯至已遭解職的前湖北村長李永和帳戶,挪作私人用途,初估侵占金額超過百萬元。

宜蘭地檢署昨日指揮搜索員山鄉公所等地,並約談張宜樺、李永和、財政課長程文杉、工友郭雪玲及已離職的黃清堯等人到案說明。檢察官漏夜複訊後,認定張宜樺與李永和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罪嫌重大,且有串證、滅證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郭雪玲與黃清堯分別以10萬元、20萬元交保,程文杉則請回。

宜蘭地院今日開庭審理,裁定張宜樺與李永和羈押禁見。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張宜樺遭羈押後將被停職,後續由宜蘭縣政府派員代理。

更多《鏡新聞》報導
環管署長顏旭明遭中檢搜索約談 環境部:全力配合調查
男嗆罷免賴士葆志工「我一個打你們4個」 二審維持無罪
高雄幼兒園疑施暴!5歲童遭教保員拍打扯耳 教育局介入調查

免責聲明:本文為外稿合作單位授權刊登,如對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向原作單位確認。

spot_imgspot_imgspot_img

相關新聞

即時新聞

頭條新聞

熱門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