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昨(10)日下午16時32分許,桃園警分局員警巡邏行經桃園區中央街與園一街口時,發現一隻雞隻在道路上四處竄逃,由於現場車流往來頻繁,可。
- 員警見狀立即下車處理,利用現場周邊物品進行圍捕,在不傷害雞隻的情況下順利將其控制,因找不到飼主,隨後交由動保處協助安置。
- 員警利用現場周邊物品進行圍捕,在不傷害雞隻的情況下順利將其控制。
- Q:這篇在講什麼?
- A:桃園市昨(10)日下午16時32分許,桃園警分局員警巡邏行經桃園區中央街與園一街口時,發現一隻雞隻在道路上四處竄逃,由於現場車流往來頻繁,可。
- Q:重點是什麼?
- A:員警見狀立即下車處理,利用現場周邊物品進行圍捕,在不傷害雞隻的情況下順利將其控制,因找不到飼主,隨後交由動保處協助安置。

桃園市昨(10)日下午16時32分許,桃園警分局員警巡邏行經桃園區中央街與園一街口時,發現一隻雞隻在道路上四處竄逃,由於現場車流往來頻繁,可能引發交通事故。員警見狀立即下車處理,利用現場周邊物品進行圍捕,在不傷害雞隻的情況下順利將其控制,因找不到飼主,隨後交由動保處協助安置。

警方提到,員警事後笑稱自己是「農家子弟」,對於抓雞並不陌生,因此才能迅速將雞隻帶離道路,避免交通危害擴大。後續訪查附近住戶及商家,希望協助尋找飼主,但均無法確認雞隻來源,只能先將其帶返所內並聯繫動保處派員到場協助安置。
警方呼籲,動物誤闖道路容易造成駕駛人緊急閃避或煞車,進而引發交通事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4條規定,疏縱或牽繫禽、畜在道路奔走,足以妨害交通者,可依法處罰。警方呼籲飼主應妥善管理家禽、家畜及寵物,避免動物脫逃影響公共安全,共同維護道路交通秩序與用路人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