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地檢署偵辦涉嫌違反《律師法》及挑唆包攬訴訟罪案件。
- 民眾發生交通意外常因求助無門,而被民間「車禍代辦」或「不勝訴不收費」的口號吸引,卻不知可能已踏入司法黃牛與無良律師聯手設下的圈套。
- 桃園地檢署日前偵辦一起涉嫌違反《律師法》及挑唆包攬訴訟罪案件,查出「鴻達法律事務所」洪姓律師、詹姓法務及陳姓助理等3人,涉嫌與無牌黃牛長期合。
- Q:這篇在講什麼?
- A:桃園地檢署偵辦涉嫌違反《律師法》及挑唆包攬訴訟罪案件。
- Q:重點是什麼?
- A:民眾發生交通意外常因求助無門,而被民間「車禍代辦」或「不勝訴不收費」的口號吸引,卻不知可能已踏入司法黃牛與無良律師聯手設下的圈套。

民眾發生交通意外常因求助無門,而被民間「車禍代辦」或「不勝訴不收費」的口號吸引,卻不知可能已踏入司法黃牛與無良律師聯手設下的圈套。桃園地檢署日前偵辦一起涉嫌違反《律師法》及挑唆包攬訴訟罪案件,查出「鴻達法律事務所」洪姓律師、詹姓法務及陳姓助理等3人,涉嫌與無牌黃牛長期合作,提供事務所名義與專業外觀掩護黃牛包攬訴訟並抽取高額佣金,案經檢方調查終結,均已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調查指出,現年67歲的林姓男子並未取得律師資格,卻自2015年至2025年間、跨越11個年頭,對外自稱「鴻達法律事務所顧問」或「法務長」,在全台各地專挑弱勢的車禍被害人,以「免預付律師費、打贏官司再抽三成」為誘餌,大肆包攬交通民刑事訴訟。
檢方擴大清查勾稽發現,林男歷年來總計包攬高達18件交通事故相關案件,導致多達13名不知情的民眾受騙。其中竟然有多達16件案件,是由該事務所的正牌主持洪姓律師在幕後「配合審核書狀」、出面委任。這群「真律師掩護假顧問」的涉案團隊,利用專業法律事務所的外觀聯手矇騙被害人與司法機關,其委託人足跡瘋狂橫跨士林、台北、桃園、基隆、台中、台南、雲林及新北等多個法院與地檢署。其收費標準更是看人下菜碟,涉嫌向被害人索取3600元至高達80萬元不等的高額酬金(部分案件尚未收取)。檢方估算,林男總計犯罪所得高達255萬8995元,已於今年2月先將其起訴,並建請法院判刑4年、依法聲請沒收全數不法所得。
然而檢方擴大追查發現,該事務所的正牌主持洪姓律師、詹姓法務及陳姓助理亦涉有重嫌。起訴指出,洪姓律師等人涉嫌在明知林男無律師資格的情況下,仍與其達成朋分酬金的協議,由林男在前線招攬車禍案件,再由事務所後端配合審核書狀、出面委任,以此「真律師掩護假顧問」的專業外觀,聯手矇騙被害人與司法機關。桃園地檢署隨後於今年4月間,正式將洪姓律師等3人偵結起訴,並因其嚴重敗壞律師專業形象,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事實上,涉案的洪姓律師過去職業倫理便曾亮起紅燈。根據司法院公開資料顯示,洪男曾於民國112年10月間,因違反律師倫理規範遭律師懲戒委員會決議處以「申誡」,並被要求限期自費接受8小時的律師倫理規範研習。不料如今再度捲入司法黃牛重大案件遭檢方起訴。
為了避免民眾在車禍無助時再度遭受二次傷害,《桃園電子報》引用法學專家與資深律師意見,提醒讀者若遇到以下狀況,務必提高警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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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招:警惕「不拿錢、勝訴再抽成」的推銷:正規律師依據律師倫理規範,在刑事訴訟中不得約定「後酬」(即打贏官司才抽成)。若有人主動宣稱「免預付、抽三成」,極可能是司法黃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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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招:動手查核「正牌律師」資格:坊間許多代辦公司或自稱事務所顧問者,皆無實質訴訟代理權。民眾若要委任律師,應至法務部建置的「律師查詢系統」輸入姓名,核對其是否具備正牌且未受停止執行職務處分的律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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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招:堅持親自與主辦律師面談確認:黃牛案件通常由「顧問」一手包辦諮詢與接洽。民眾在簽署委任契約前,務必堅持在事務所內與主辦律師本人親自面談,並確認款項是匯入律師或事務所帳戶,而非個人私下交易。
【桃園電子報提醒您】 依據《刑事訴訟法》無罪推定原則,任何人在其犯罪嫌疑未經審判證明確定前,均應推定其為無罪。相關當事人是否構成犯罪,仍有待法院審理後依法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