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環保局日前偕同苗栗地檢署、桃園警方及環境管理署等單位發動跨域聯合偵辦,成功破獲一起以合法掩護非法的重大事業廢棄物清理案件。
- 為捍衛國土環境安全,桃園市環保局日前偕同苗栗地檢署、桃園警方及環境管理署等單位發動跨域聯合偵辦,成功破獲一起以合法掩護非法的重大事業廢棄物清。
- 環保局表示,位於大園區的某公司與龍潭區的再利用機構,涉嫌於去(114)年簽訂不實合約,非法清除處理約60公噸的廢塑膠混合物與事業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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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桃園市環保局日前偕同苗栗地檢署、桃園警方及環境管理署等單位發動跨域聯合偵辦,成功破獲一起以合法掩護非法的重大事業廢棄物清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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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為捍衛國土環境安全,桃園市環保局日前偕同苗栗地檢署、桃園警方及環境管理署等單位發動跨域聯合偵辦,成功破獲一起以合法掩護非法的重大事業廢棄物清。

為捍衛國土環境安全,桃園市環保局日前偕同苗栗地檢署、桃園警方及環境管理署等單位發動跨域聯合偵辦,成功破獲一起以合法掩護非法的重大事業廢棄物清理案件。環保局表示,位於大園區的某公司與龍潭區的再利用機構,涉嫌於去(114)年簽訂不實合約,非法清除處理約60公噸的廢塑膠混合物與事業垃圾。苗栗地檢署於偵查終結後,認定白姓被告等6人(含2名法人)涉犯《廢棄物清理法》非法清除廢棄物及申報不實等罪嫌,依法提起公訴。

環保局提到,該案由該局偕同苗栗檢方、桃園警方、環管署等單位發動跨域偵辦,檢警環專案小組深入追查發現,設立於大園區之A公司除非法委託棄置外,進一步查出白姓被告與桃市龍潭區之B公司(再利用機構)之孫姓負責人及李姓廠長具有犯意聯絡。B公司依法僅能從事「R-0201廢塑膠」、「R-1301廢鐵」之再利用業務,然雙方卻於去年2月間簽訂不實之廢塑膠、廢鐵再利用委託清運處理合約,企圖以合法掩護非法。後續由孫姓被告指使他人於去年2月至5月間,前往A公司載運「D-0299廢塑膠混合物」及「D-1801事業活動產生之一般性垃圾」等廢棄物約60公噸至該B公司廠區,進行非法清除與處理。苗栗地檢署於偵查終結後,認定被告涉犯《廢棄物清理法》第46條非法清除廢棄物、第48條申報不實等罪嫌。
環保局呼籲,各廢棄物產源與清除、處理業者切莫心存僥倖,企圖以非法棄置方式節省成本。該局持續透過「檢警環」平台緊密合作,守護桃園淨土。民眾若發現周遭土地有異常堆置或掩埋廢棄物之情事,請撥打24小時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或03-3354943通報,共同捍衛國土環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