飆車代價高!桃園蘆竹18人凌晨競速被起訴 10車遭查扣挨罰6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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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警針對主嫌平鎮區及八德區2間車行進行搜索,查扣專供危駕競速機車5輛、運兵車5輛。圖:讀者提供

桃園市蘆竹區長興路今(115)年4月有18人涉嫌車聚競速,近日遭桃園地方檢察署起訴。對此,蘆竹警分局回應,4月26日凌晨獲報長興路有多人競速危險駕駛,便立即與刑事警察大隊、交通警察大隊、八德分局、平鎮分局共組專案小組追查,並報請桃檢義股檢察官胡致瑋指揮偵辦,並發動兩波強力搜索,將陳姓等18名犯嫌拘提到案,並溯源針對主嫌平鎮區及八德區2間車行進行搜索,查扣專供危駕競速機車5輛、運兵車5輛,相關涉案人依公共危險等罪送辦,訊問後分別以3至10萬元交保,總交保金額高達59萬,另開出67萬餘元罰單,加上沒入銷毀車輛,飆車代價恐逾兩百萬。

蘆竹分局表示,日前接獲民眾報案,稱有大批改裝車輛於深夜時分,在轄內大型路段高速成群結隊疾駛、飆速,不僅引擎轟鳴聲震耳欲聾,嚴重妨害周邊居民安寧,更對其他守法用路人的生命財產安全構成極大威脅。案發後,蘆竹分局立即與刑警大隊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擴大調閱沿線逾百支監視器,經過連日分析比對,過濾出多輛涉案改裝車輛,並鎖定危駕集團發動之車行、核心成員與共犯身分。

專案小組鎖定涉案人後,立即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在5月6日、20日發動兩波搜索,赴桃園市八德區、平鎮區2處車行及新北市、新竹縣等地拘提陳姓主嫌共18人犯罪嫌疑人到案,更針對涉案的5部無牌改裝機車及5部運送機車之運兵車進行現場搜索及查扣,讓原本囂張的飆車族眼睜睜看著愛車被拖吊車載走。近日桃檢偵查終結,認定陳姓被告等人分別涉犯刑法第185條第1項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刑法第30條第1項前段、同法第185條第1項幫助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均依法提起公訴,並向法院聲請沒收扣案之供競速及載運使用共計10輛之汽、機車,以儆效尤。

蘆竹分局提到,警方不僅發動跨單位搜索拘提,更祭出重磅罰單。此次專案行動除了將涉案犯嫌移送法辦,更一口氣舉發60件重大交通違規,總罰鍰高達67萬2500元,其中以「闖紅燈」高達32件為最大宗,而對道路安全威脅最鉅的「危險駕駛」亦強勢取締了12件。警方特別指出,依據近年修法加重後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規定,危險駕駛最高可處3萬6000元罰鍰,光是此項目的違規者,合計逾43萬元的重罰。其餘取締項目還包含未禮讓行人、企圖規避查緝擅自改裝裝置、逆向行駛、轉彎不依規定及未戴安全帽等違規項目。

蘆竹分局指出,對於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的飆車行為,將持續以專案方式跨單位合作掃蕩,嚴正執法、決不寬貸,全力維護桃園市道路交通秩序,守護市民用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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