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加重汽、機車無照駕駛罰鍰,機車最高罰3.6萬元、汽車最高罰6萬元,除提高罰鍰金額外,還新增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扣繳牌照等措施,若10年內累犯3次以上,罰鍰更「無上限加罰」。
交通部宣布,無照駕駛預計115年上半年將加重罰則,根據修法內容,首次無照駕駛汽車者可罰3萬6000元至6萬元、機車則罰1萬8000元至3萬6000元,累犯期間由原本的5年延長至10年。若10年內2次違規,大型車罰8萬元、汽車6萬元、機車3萬6000元;10年內3次以上者,大型車將在前次金額上再加罰2萬4000元,汽、機車則加罰1萬2000元。
此外,交通部表示,執法單位可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扣繳牌照,吊扣期限分別為初犯3個月、10年內第2次6個月、3次以上1年。修法也明定,無照駕駛不僅受罰,還會影響考照資格,未持照者將禁考1至2年;若於駕照吊扣期間再駕駛,將被吊銷並禁考2年,若造成他人受傷,禁考期延長至2至4年,釀成重傷或死亡者更將終身不得報考。
更多三立新聞網報導
. 志工誤認有髒汙!衛生紙一擦「特展藝術品毀了」 基隆文觀局道歉
. 是你嗎?北捷第145億旅客誕生 享「免費搭乘捷運1年」
. 獨家/水淹光復牠們也是災民…200多隻「流浪貓狗去向」曝:開放認領
. 旅宿毛巾、浴袍不給了?觀光署澄清「非一次性」備品規則
免責聲明:本文為外稿合作單位授權刊登,如對內容有任何疑問,請向原作單位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