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騙集團猖獗,名人頻遭冒用身分,嫌犯透過通訊軟體犯案,等到警方抓到車手和主謀,人頭帳戶散落一地,受害者卻早已傾家蕩產、血本無歸。
弘風學院詐騙案受害人 W先生(變音處理)說,「我大概被騙了八百多萬,而且是分很多很多次,因為他們都是用人頭帳戶,真的不容易發現,假老師的投資建議,是真的就像我講的,有一定的專業程度,洗錢防制法增訂第15條之一,及第15條之二條文,並將第16條條文修正通過。」
週五(5月19日)洗錢防制法修正案,終於三讀通過,將重罰詐騙集團,只要冒用政府機關或是公務員,再以電腦合成,或是其他科技方法製作不實影像或聲音,冒用名人圖像、以及沒有正當理由收集金融帳戶、虛擬通貨平台帳戶,最多關5年,或併科新台幣3000萬以下罰金,另外,變賣帳戶、帳號或提供3個帳戶以上的人,可處3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新台幣100萬以下罰金,修正案通過,受害人更希望嫌犯能全部就逮。
弘風學院詐騙案受害人 W先生(變音處理)說,「立這個法當然有一些幫助,他們如果沒有辦法從通訊軟體,取得這些人實際背後的真實身分,他們是真的抓不到這些的人。」
民眾說,「一定要加重,要不然很多人,無辜的人都會被騙。」
財經專家 謝晨彥說,「至少能夠給民眾帶來一個,比較大的信心,最近有太多名人,甚至包括我自己在內,我們都被冒用圖片,洗錢防治,加重詐欺等等甚至銀行法,甚至還有其他相關規範,相關法令一旦進來,整個來講判刑是會相當重的。」
阻詐、洗錢防治法相關修正案陸續三讀通過,就是希望給民眾信心,也宣示政府反詐騙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