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之後我便完全相信,喜歡閱讀的人永遠不會覺得無聊。
四十年前,我國中畢業要升高中的暑假,剛從緊張的升學壓力中解脫的我決定做一件特別的事--隻身前往陌生的福壽山農場打工。一位父執輩榮民伯伯在山上有處農園,在我的殷殷央求下他讓我到農園幫忙,負責的工作是清晨早起為一顆顆翠綠高麗菜的根部施肥,並在午後為果樹上結實纍纍的水梨套上防蟲蛀紙袋,每天的打工所得是五百元台幣。喔!五百元,每一天!在那個遙遠的年代,這誘人的數字對當時的我而言實在是難以想像,於是我完全忽略伯伯的擔憂與提醒:「山上很無聊喔,什麼娛樂都沒有,工寮晚上八點多就熄燈了,妳會每天晚上盯著天花板想哭喔!這樣妳還要來嗎?」我會哭嗎?也許吧,但不管了,為了豐厚的打工薪資,上山去!
四十年前網路尚未普及,工寮裡連一般家用電話都沒有,更別說是人手一機了,工作完後閒暇之餘,完全無法像2024年的此刻,隨便滑個手機一小時就過去了,頭兩天我的確感到有些無聊。與我同住工寮裡的全是在採收季節臨時來幫忙的上了年紀的阿姨們,我連一個年齡相仿可聊天的伴都沒有。阿姨們在我第一天抵達山上時便斷言:這都市來的嬌貴小女生一定兩三天就受不了想會回去了,最多最多只能撐一個禮拜。
我賭氣撐著,為了面子也為了五百元。每天晚上工寮熄燈後,我只能躺在床上側臉仰望窗外無光害的璀燦星空,或是偶爾盯著緊貼在玻璃上手掌般大小身體紋路如猙獰人臉的大飛蛾,我無聊到心思放空而不知道要害怕,一個禮拜過去了我還沒下山。就在我幾乎要認輸放棄時,竟無意間在工寮的一隅發現一大落堆疊著、高度幾乎與我等身的書本,湊近一看,是好幾十期的《讀者文摘》!至此,我無聊的山上打工時光開始有不同的色彩。
每晚,我都把三四本讀者文摘拿到床頭邊一頁一頁翻讀,即使熄燈了,我仍趴在床上拿著跟伯伯借來的手電筒,就著光圈讀文章,阿姨們也笑著默許我手裡的燈暈在黑暗中閃動。這一本本不知道是誰留在角落的「救命雜誌」內容包羅萬象,有簡單的科普文章、不難理解的國際大事、很好消化的抒情故事和短小笑話,至今我還記得好幾個「寰宇搜奇」式的異聞怪事與讀者投書上的人生難題。有時幾頁書扉因潮濕而沾黏在一起,我小心翼翼撕開頁與頁之間的黏附,就怕一時粗手大意扯掉了故事的後半段,當成功展開書頁後,雀躍的心情簡直就像自己打開的是通往世界的大門。
就這樣一個半月過去,原本在工寮角落的讀者文摘被我這個識貨的讀者一本本搬磚似的全都搬至我床腳邊,讀完一本便往書山上擱著,慢慢又堆得等身般高。八月底暑假將盡,我帶著滿口袋豐厚的打工費和滿腦袋飽足的文字故事下山,榮民伯伯和阿姨們紛紛稱讚:「嘿,這小女孩挺能撐的嘛!」我嘻嘻笑著嘟嘴回應:「我哪有撐。」沒說出口的是:不用撐啦,有書可讀一點都不無聊。
另一則關於閱讀的特別經驗,我也常津津樂道。
某年因公務的關係,需要長時間住在工作空間裡兩週,這分工作辛苦的地方是即使自己的工作完成也不得離開,必須等待其他小組同仁的工作完成才算結束任務。因此我會有一大段完全屬於自己的時間任由「揮霍」,此時,打發時間的最好方式就是閱讀。難得有機會可以無人打擾看自己想看的書,我決定帶本一直想看卻沒時間一口氣看完的小說:大陸作家賈平凹的《秦腔》,我剛看完他的散文《靜水深流》,很喜歡他描述事物的口吻。而《秦腔》實在太厚,若想有個完整的時間專心看完,想想,真的只適合在這種時候閱讀。
到了工作地點,我被分配和一位不太孰悉的工作夥伴U老師同寢室。老實說,我和她只有一面之緣,連點頭之交都稱不上,兩個幾乎完全陌生的人要當兩週室友,二十四小時都在一起,其實很是尷尬。進入寢室後我們默默整理行李,偶而寒暄兩句,得體客氣卻生疏。然後,奇妙的事發生了,我拿出帶來的《秦腔》,禮貌性地問她帶什麼書來,我們可以交換看。她驚訝的喊了一聲「不會吧!」接著急急撈出壓在行李箱最底層的書,我一看,啊,熟悉的書封上兩個大字「秦腔」,她竟然和我帶同一本書?茫茫書海,有成千上萬的書可以挑,為什麼她會和我帶同一本書?而且是一本已經出版好一段時間、不一定吸引人,既非新書亦不熱門的小說?
於是,我們因為一本書而開始無所不聊,立即熟稔起來,彷彿認識許久的好友,愉快地度過兩星期。
神奇的故事還沒完。兩年後,我又被找去做同樣的工作,同樣得挑書陪我。我帶了本買了好一陣子卻一直沒空翻閱的書《臺灣新文學史》,厚重的上下兩冊,平時根本不可能有時間讀它。到了中部的工作地點,我發現這回的搭檔又是U老師,在寢室裡我們再度拿出各自帶來的書,不可思議地宛如約好一般,她也帶了《臺灣新文學史》,想法和我一樣 : 平時沒時間看。我已經找不到理由解釋這兩次的巧合和默契了,連事先講定好都沒那麼準啊!
我和U老師除了這兩次工作外,幾乎不再有任何聯繫,但因為曾有「讀同一本書」的經驗,便覺得她並非只是生命中的過客而已,總認為她在某些部分會是我熟悉的。用一個人喜歡讀什麼樣的書,來判斷他是什麼樣的人,多少有一些準確吧!
喜歡閱讀的人不但不會無聊,還可能因為發現有人和你閱讀同一本書而意外找到在某一部份(即使是很小一部份)與你相同的人呢!
作者:繁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