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歲廖姓男子、25歲黃姓男子日前因財務狀況不佳,上(7)月被網路上高薪徵才廣告吸引,實際上是要配合詐騙集團從事非法工作、擔任車手,2人前往應徵後,被詐團要求拍恐嚇影片,抱怨台灣政府,並揚言在車站、機場等地放置爆裂物。詐團並威脅若不配合工作,就要將這些影片散布出去,之後2人因拒絕詐團工作要求,影片果真被散布。航空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上月20日接獲通報,立即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偵辦,2天內拘提廖嫌、黃嫌到案,訊後廖嫌被羈押獲准、黃嫌則以10萬元交保。日前檢方偵結,今(8)日依違反民用航空法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及刑法恐嚇公眾等罪嫌對2人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桃檢說明,廖嫌、黃嫌上月先後透過網際網路應徵高薪非法工作或擔任詐騙集團車手時,被要求錄製含有抱怨政府,同時揚言以爆裂物炸毀機場等危害飛安之恐嚇公眾影片,2人在影片中喊出「對台灣政府感到可悲、悲哀,賴清德什麼狗X總統啊,7月底我會在台灣所有機場安裝炸彈,讓我們拭目以待,政府有種來面對啦,五星萬歲。」、「賴清德狗XX母生(台語),賴清德出來輸贏啦,我預計7月底在台北車站、松山機場、桃園機場、高雄機場安裝炸彈,我們拭目以待,館長萬歲,紅星萬歲。」
桃檢進一步提到,詐團威脅廖嫌、黃嫌日後若有不從或「黑吃黑」,即散布這些涉嫌危害飛安之恐嚇公眾影片。2人為獲取高額不法報酬,雖明知該影片有散布於公眾之可能,仍依指示各自錄製影片。後續2人拒絕工作要求後,遭詐團集團成員上傳影片至Telegram群組,航警上月20日接獲通報並報請桃檢指派檢察官盧奕勲偵辦,上月21日、22日,先後拘提廖嫌、黃嫌到案,檢方並向法院聲請羈押廖嫌獲准,黃嫌以10萬元具保,即時攔阻危害飛安之不實訊息散布。
桃檢表示,該案經檢察官偵查終結於今日起訴移審,檢方審酌廖嫌、黃嫌所為危害機場、車站等場所之安全維護,導致民眾對於該等場所安全之質疑及不信任,影響甚鉅,依涉嫌違反民用航空法第105條第1項後段之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之不實訊息及刑法第151條之恐嚇公眾等罪嫌而提起公訴。檢方並建請法官從重量刑,速辦嚴懲,以儆效尤。
桃檢強調,時值暑假之旅遊旺季,也是就業市場之高峰期,犯罪集團成員竟於此時,以新型態犯罪手法,利用招募詐騙車手,散布不實訊息,除意圖危害國內飛安外,更企圖以破壞團結為手段,遂行戕害社會治安、破壞國家認同之認知作戰,幸經偵辦團隊運用科技偵查方式而迅速查獲,充分展現檢察官鍥而不捨打擊犯罪之決心,以積極遏阻虛假訊息之惡害,迅速穩定國人飛安信心,維護社會法紀及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