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醫療網/記者黃奕寧報導】癌症治療常導致生育功能下降,隨醫療進步,愈來愈多年輕患者能戰勝病魔並重返生活。若能在治療前進行生育保存,日後依身體狀況規劃懷孕或生子,癌友仍有機會實現為人父母的願望。為協助癌友保留生育希望並減輕經濟負擔,衛生福利部自114年9月1日推動「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首波針對具我國國籍、18至40歲乳癌或血液癌患者,提供女性取卵最高7萬元、男性取精最高8千元補助,預估首年約600人受惠。
補助對象與額度 每人最多補助兩次
衛福部考量癌症發生年齡、治療急迫性與安全性,訂定補助規範:
- 補助對象:18至40歲、罹患乳癌或血液癌,具我國國籍者。
- 補助額度:女性取卵療程,每次最高7萬元;男性取精,每次最高8千元。若支出低於上限,依實際金額補助。
- 補助次數:每人一生最多兩次。
- 試辦機構:需通過衛福部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並為國民健康署特約人工生殖機構(名單見國健署網站)。
申請流程與文件 國健署審核後撥款
符合資格的癌友,先至具癌症診療品質認證之醫院接受治療與知情同意說明,再由院內或鄰近人工生殖單位協助申請。經確認資格後,須在兩個月內完成施術,並於療程結束6個月內由機構代辦補助申請,經國民健康署審查後,費用直接撥入申請者帳戶。
醫師提醒 保存生育應與治療並行
衛福部林靜儀次長提醒,乳癌或血液癌患者應與醫師充分討論:癌症治療是否影響生育、治療急迫性與保存程序的影響。經專業評估後,再決定是否進行保存。完成保存後,仍應依醫囑進行癌症治療,維持健康才能規劃更完整的人生。詳細資訊可至國健署官網「醫療性生育保存專區」查詢(https://reurl.cc/zerX07),或撥打人工生殖諮詢專線02-2558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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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健康醫療網 https://www.healthnews.com.tw/readnews.php?id=65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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