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照服員訓練計畫開始受理申請 訓後就業最高可得10萬8千元獎勵津貼

by 桃園電子報編輯部
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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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鼓勵失待業或在職勞工參加照顧服務員職業訓練,桃園市政府配合行政院推動「長照2.0」政策,訂定「108年度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自訓自用訓練計畫」及「108年度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以充足本市長期照顧人力之需求。

本市今年度照顧服務員訓練專班共開辦10班次,培訓285名學員取得結訓證書,搭配就業輔導措施,訓後就業率達7成以上。經評估今年辦訓成效、民眾詢問度及計畫申請踴躍度,桃園市政府明年將擴大辦理預計21訓練班次,開班人數以30人至40人規劃辦理,訓練時數為99小時,訓練費用於報名時全額收費,學員經訓練考評成績合格並取得結業證書者,由政府補助訓練費用,一般身分者補助80%費用,另符合中高齡、身心障礙者、原住民、新住民等特定身分參訓資格,經審查符合者,可全額補助。

此外,配合中央衛生福利部長期照顧專業人員數位學習平台的建置,照顧服務員訓練其中50小時核心課程可採線上訓練方式辦理,民眾完成線上課程學習及測驗合格後,可持學習證明參加後續實體實習課程訓練,提供多元訓練管道,擴大訓練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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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說明會

另有關照顧服務員用人單位自訓自用訓練班,開班人數以每班20人為上限,訓練時數為99小時,用人單位可申請辦訓相關費用補助,每人補助以1萬5,000元為上限,待業勞工受訓後即可由訓練之用人單位直接僱用,達到訓用合一之目的。

為鼓勵失業勞工投入照顧服務工作,參訓學員若為失業期間連續達1個月以上或非自願離職之失業勞工,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受僱於照顧、安養護及醫療等機構,或是居家服務單位及日照中心等從事照顧服務工作,即提供勞工每月5,000元至7,000元之就業獎勵金,最長18個月,合計最高10萬8,000元之就業獎勵津貼。另若同時符合雇主僱用獎助之規定,雇主亦可申請每月9,000元至1萬3,000元之獎助,最長12個月,合計最高15萬6,000元。

歡迎符合衛生福利部所定照顧服務員訓練實施計畫第5點第2款規定資格之用人單位及辦訓單位向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提送申請,亦歡迎年滿16歲以上之待業者一起加入照顧服務員的行列。相關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官網瀏覽最新消息。

就業服務處為協助申請單位了解訓練計畫書撰寫相關注意事項,已於今年12月19日下午2時假桃園勞工育樂中心201會議室(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9號)辦理計畫申請說明會,當日參與廠商共1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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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服務員專班訓練計畫說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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