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高齡就業專法」營造友善職場氛圍

by 記者諶志明
01:43
分享這篇新聞: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及其子法,將自12月4日同步施行,專法中除了明訂雇主不能因年齡因素,而在招募、進用、考績、升遷等方面有差別對待;同時也開放讓雇主得以定期契約,僱用65歲以上高齡勞動者,另為全方面協助及提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勞動參與,分別就失業者、在職者及退休者都有相關的協助措施,勞動部期盼透過《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與相關子法的推動,營造友善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職場氛圍。

《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及其子法,將自12月4日同步施行。圖:桃竹苗分署提供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桃竹苗分署表示,為鼓勵高齡者退休後再就業,在專法也放寬雇主以定期契約僱用65歲以上高齡者,不受《勞動基準法》第 9 條定期契約以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特定性工作為限及定期契約屆滿後視為不定期契約之規定,增加勞雇雙方彈性;但為保障高齡者就業權益,也規範定期契約期間不適用《勞動基準法》第 54 條年滿 65 歲雇主得強制退休規定,並明定定期契約勞工履約屆滿 3 年後仍得終止契約之規定。另外為協助中高齡者提早準備退休後生活及再就業規劃,補助雇主對其年滿 64 歲員工辦理退休準備及調適退休後再就業措施,並補助僱用依法退休高齡者傳承經驗,各措施每位雇主每年最高補助 50 萬元。

另外,勞動部現行已有多項中高齡就業促進相關措施,如免費參加職業訓練、職業訓練生活津貼、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職務再設計等,都將擴及65歲以上高齡者適用。另外為鼓勵雇主續聘年滿65歲得強制退休的勞工,專法上路後,只要雇主留用30%的65歲以上高齡勞工,且薪資不低於原薪資(最近3個月的平均薪資),僱用前6個月每人每月補助1.3萬元,第7個月後補助1.5萬,最長補助18個月。雇主僱用就服機構推介的中高齡者每月獎助1.3萬元,高齡者則加碼至每月1.5萬,最長12個月。此外,若雇主新聘65歲以上高齡者傳承經驗,勞動部也會補助傳承課程相關費用,每人每年最高10萬,每名雇主最高補助50萬元。而為鼓勵青銀共同創業,中高齡者及高齡者若與29歲以下青年一起創業,提供200萬元微型創業鳳凰貸款,最長3年貸款利息補貼。

桃竹苗分署長賴家仁說,桃竹苗分署近年來積極推動中高齡的就業服務相關措施,配合專法及子法施行,業於109年於轄區舉辦超過25場次中高齡專法宣導倡議活動,並成立企業輔導團訪視超過120家企業,幫助企業提升人力資源運用,輔導開發職場世代合作模式。為活化桃竹苗地區銀髮人力資源,將鼓勵地方政府依轄區產業特性與需求規劃成立銀髮人才服務據點,以促進銀髮在地就業。未來也將持續規劃辦理銀髮培力營與企業專班,期望透過多元的政策方案,提升中高齡勞動參與率。另勞動部為便利民眾查詢已建置「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服務」專區提供各措施內容與諮詢窗口,並將相關服務措施製成圖卡懶人包,讓企業雇主與民眾快速瞭解專法措施,相關內容可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官網或至桃竹苗分署最新消息查詢,也可撥打免付費服務專線0800-777-888洽詢。

讀者迴響

您可能也會喜歡

Adblock Detected

Please support us by disabling your AdBlocker extension from your browsers for our web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