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染河川罰不怕 余信憲:環保局開罰平均1件6萬5如何遏止

by 記者諶志明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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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民眾發現茄苳溪出現黃泥水,立即通報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環保局表示,依違反水污法30條規定,處業者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桃園市議員余信憲12日發布新聞稿指出,他向環保局調閱相關裁罰資料,發現違規廠商的罰款,平均金額一件不到6萬5千元,大嘆如此罰金業者怎會在乎,難怪河川長期會被汙染,主管機關環保局必須負責。

桃園市議員余信憲指出,環保局裁罰違規案件,平均金額一件不到6萬5千元。圖:資料照

余信憲表示,環保局在廠商眼中是紙老虎,桃園南崁溪變黃在地方早已經不是新聞,這幾個月來,南崁溪屢屢被污染,要求作為環境維護的主管機關一定要拿出魄力遏止邪惡環境污染的廠商,亂世用重典,該重罰就必須要重罰,別讓業者存有僥倖心理。

桃園市議員余信憲指出,環保局裁罰違規案件,平均金額一件不到6萬5千元。圖:資料照

余信憲指出,屢次將環境汙染檢舉案反應給環保局,環保局總是很有魄力的說,加強稽查,依法裁罰,決不寬貸;聽起來很有氣魄,但今天調出所有裁罰資料,不看還好一看嚇到,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環保局從今年三月到目前為止,查獲8家違規廠商,總計有14件違反污水法第30條,裁罰廠商金額僅90萬3千元,平均一件只罰款不到6萬5千元。

桃園市議員余信憲指出,環保局裁罰違規案件,平均金額一件不到6萬5千元。圖:余信憲提供

余信憲強調,對於違反水污法30條的業者,依法可處新台幣3萬元至300萬元罰鍰,但環保局選擇給業者最接近低標的罰款,作為桃園市的環境維護主關機關,這是最大的污辱,如此根本無法遏止業者,桃園市的河川猴年馬月才能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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