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環局稽查166家養豬場 捍衛食安源頭

by 記者黃慧玲
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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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黑毛豬養豬場全國之冠,環境保護局自108年2月19日起針對已取得再利用檢核的166家廚餘養豬場加強巡查,而未通過檢核的養豬場,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處6千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另外因國內首度查獲越南走私肉品中含有非洲豬瘟病毒,更疑似流入市面,為預防非洲豬瘟擴散,環保局於23日完成166家廚餘養豬場全面查核。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勤查166廚餘養豬場,若不合格者即開罰。圖:環保局提供

環保局長呂理德表示,自108年2月至今年7月,針對桃市166家再利用檢核養豬場定期稽查作業,累計今日共稽查1645場次,並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地方環保機關持續加強稽查廚餘再利用檢核養豬場計畫」,持續對全市廚餘養豬場進行查核,每車組均配帶紅外線溫度感測器,且直接到現場量測蒸煮溫度,除要求養豬戶做好廚餘,再利用上網申報及記錄蒸煮情形外,蒸煮中心溫度應至少90℃,且持續1小時以上,從養豬的源頭徹底做好嚴格把關。

呂理德指出,可能產生大量廚餘的地方,如企業、工廠、飯店、量販店、超商、超市等,業者可至桃園市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查詢或自行找廠商協助清理。另外呼籲廚餘一定要減量,從源頭適量及惜食做起,並於末端排出前先瀝乾脫水,至少能減少2至4成的處理費,相關廚餘回收及非洲豬瘟防疫宣導,可至環保局資源回收教育網查詢。

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勤查166廚餘養豬場,若不合格者即開罰。圖:環保局提供

呂理德強調,謹守最高標準是環保局的防疫初衷,攸關大眾的食安問題更不能有絲毫鬆懈,之後也會不定期稽查具有再利用身分的業者,只要發現未達標者,一律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12條或第39條告發。而收受餐廳廚餘者,至少罰6,000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仍不改善者,將禁用廚餘,捍衛食安源頭,絕不寬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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