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警察局為防制酒後駕車事故發生,元旦連假三天期間實施「酒駕取締大執法」。一名64歲曾姓老伯酒後開車,經過桃園區龍壽街警局所設的酒駕取締勤務攔檢點時,立即試圖迴轉規避檢測,值勤人員察覺有異立即通報機動人員攔查,發現曾老伯全身酒氣,其酒測值更高達0.58毫克,曾老伯向警方求情表示「只是天冷喝幾杯保力達」,但警方查證發現他已遭取締達6次(累犯5次),立即以公共危險罪送辦,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及求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
桃市警局指出,元旦連假「酒駕取締大執法」共取締142件酒後駕車行為,顯見許多民眾仍存有僥倖心態,因此將規劃尾牙期間1/8~1/25擴大執行冬季防制酒駕取締專案,以鐵腕執法杜絕酒後駕車行為。
桃市警局交通大隊提醒民眾,「生命無價、酒後勿開車」,與他人共車時請確認駕駛人有無飲酒,善盡乘車人的責任,既維護自身也保護他人之安全,讓大家共同營造宜居之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