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健康保險署於今(111)年3月10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討論通過修訂「全民健康保險思覺失調症醫療給付改善方案」(思覺失調方案),包含「擴大收案條件」、「新增高風險病人定義」、「提升財務誘因及增列服務項目」及「修訂品質獎勵方式」4大修訂面向,由健保額外挹注6千萬元,新增出院後病人追蹤訪視及居家追蹤訪視之照護服務,鼓勵醫師主動積極介入治療,改善高風險病人病情不穩定及未規則門診就醫之情形,提升思覺失調症病人的連續性照護,預計增加1.9萬名病人受惠,今年5月1日起實施。
健保署指出,思覺失調症是一種需持續治療的疾病,統計健保資料庫中,因精神相關疾病就醫人數,在110年達145.4萬人,較101年94.0萬人,10年間成長54.8%,年成長率介於3.3%~6.6%之間;另觀察統計數據,領有慢性精神病重大傷病卡的近20萬病人中,約有5成為思覺失調症病人。為提高醫療照護品質,使患者規則接受治療提升生活功能,健保署自99年起推動「全民健康保險思覺失調症醫療給付改善方案」,去年參與方案之醫療院所數共146家,收案人數約6萬人,照護率達6成。
健保署署長李伯璋表示,本次修訂思覺失調方案之目的是加強病人追蹤照護,所以於收案條件納入當年度新診斷的病人,以擴大照護對象;同時提升財務誘因,發現費鼓勵醫師輔導未規則就醫者積極尋求醫療協助,收案對象如屬未固定就醫或久未就醫者給予之獎勵費由500點調升至650點、管理照護費由400~600點,調升至400~1,200點;也新增發現確診費,鼓勵醫師主動介入積極治療,收案對象如屬新診斷病人給予之獎勵費650點,讓患者可恢復規則就醫。
健保署表示,為加強追蹤照護,本次額外增加預算用於新增出院後追蹤訪視費一次3,000點,病人出院後3個月內可申報6次,盼提升醫院團隊外出追蹤訪視出院病人之意願,並訂有其中3次須與衛生局及其所屬護理人員、心理衛生社工或關懷訪視員共同訪視,使醫療端及公衛端照護資源有效銜接,讓病人在治療後順利回歸社區;另新增居家追蹤訪視費一次1,500點,針對非固定就醫且未住院病人進行居家訪視,提高治療依從性,使病人規律就醫。
健保署指出,本次修訂鼓勵院所橫向擴大可收案之病人、縱向推動院所前往社區提供病人追蹤照護,降低病人因不規則就醫而造成疾病惡化機率,進而減輕家屬照顧的負擔;對健保及醫療資源面來說,可因病人病情穩定控制,降低醫療費用支出,進而強化社會安全,降低社會成本。(責任編輯/黃雅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