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讀通過!合法抽菸年齡提高至20歲 禁止電子煙

by 記者黃雅蘭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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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今(12)日三讀修正通過《菸害防制法》部分條文,修法內容主要有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合法吸菸年齡從18歲提高至20歲、擴大菸品警示圖文比例至50%、各級學校全納禁菸場所。

 

此次修法擴大菸品警示圖文比例至50%。圖:翻攝自國健署

此次修法將加熱菸列為「菸品」,電子煙則為「類菸品」。修法規定,加熱菸及加熱載具,製造、進口前須先經主管機關審查通過;電子煙則全面禁止。未經許可進口、製造加熱菸及電子煙,可處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此外,合法之加熱菸及加熱載具不得促銷廣告,違者可處500萬以上、2500萬元以下罰鍰。另加味菸則增訂不可添加主管機關公告之禁止添加物。

 

此外,合法吸菸年齡從18歲提高至20歲,不可販賣、提供菸品及加熱載具給未滿20歲者。而現行法規規定高級中等學校以下校園全面禁菸、大專院校則只有禁室內場所,此次修法擴大為大專院校及幼兒園全面禁菸。

 

目前菸防法規定,菸品包裝應以不小於35%的面積,以中文標示吸菸有害健康之警示圖文,此次修法則提高為不可小於50%面積。此次修法內容將在菸防法公告後1個月內實行,警示圖文與加味菸部分則公告後1年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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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菸有害健康,
可能會導致癌症、肺癌、心臟血管疾病及肺氣腫;
孕婦吸菸易導致胎兒早產及體重不足,
戒菸可減少健康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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