狒狒去哪兒?桃園市府組「抓狒戰情室」 今晚鎖定這地區搜尋

by 記者黃雅蘭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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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平鎮、新屋地區最近2星期陸續有民眾目睹一隻狒狒在路上閒晃,對此,市府農業局今(24)日表示,市府已組成橫向聯繫的LINE群組「桃園市抓狒戰情室」,其中包含警察、消防、民政、農業、新聞及動保等局處窗口,由副市長蘇俊賓辦公室督導,農業局長陳冠義擔任指揮官。結合了消防、警察、民政系統,隨時掌握通報訊息、立即出動。

 

今日有民眾在新屋看到狒狒出沒。圖:翻攝自我是中壢人

農業局表示,昨日除白日搜尋外,市府也於昨晚使用高解析度熱成像儀器,於新屋、平鎮等區面積約5000公頃進行搜尋持續至今日凌晨0時,尚未發現狒狒的蹤跡,今日仍派員於岀沒地點持續搜查。除啟動區里系統、並結合消防、警政監視系統,另請各區田間調查員針對農作物成熟區,進行全面搜捕,並與新竹縣建立通聯機制,於日間搜尋外,並依天候狀況持續啟動高解析度熱成像儀器搜尋。

 

農業局接獲通報立即趕到現場,仍沒有成功抓到狒狒。圖:農業局提供

農業局提到,今日共計接獲民衆通報兩次有狒狒出沒,農業局團隊立即到場搜尋,截至下午17時仍未尋獲,目前持續搜查中。除日間的搜尋,今晚也預定縮小範圍以新屋頭洲地區優先,也持續用3組以上的「空拍高解析度熱成相儀」,將再次於今晚搜尋,期盼能早日尋獲狒狒蹤跡。

 

農業局再次提醒,民眾若發現該隻狒狒,請透過119、1999、桃園市動保專線03-3329182通報,或是通知當地里長,農業局將隨時掌握行蹤,以利後續追蹤處理,另民眾遇到狒狒時,手中不要有食物,避免吸引其覓食接近,務必放下食物遠離牠,避免遭受攻擊,確保自身安全。

 

農業局指出,狒狒屬保育類動物,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37條規定,一、二級保育類動物逸失,依51條第8款處1至5萬元,並得依同法第52條沒入。另非法持有保育類動物違反第31條規定,依51條第6款處1至5萬元,並得依同法第52條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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