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國各地接連發生汽機車未停讓行人,釀成傷亡事故意外,甚且被外國媒體評論為行人地獄,因此為降低行人事故發生,促使駕駛人確實暫停禮讓行人先行通過斑馬線,桃園市政府警察局大園分局配合警政署辦理「擴大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專案,於今(1)日起加強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等違規項目。
警方指出,交通部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自今年3月31日起提高對於車輛未停讓行人的罰責,罰鍰從原先小型車2000元、大型車2800元,一律提高為3600元;另外若是不禮讓帶導盲權或手杖的視障用路人,大車罰鍰加重到7200元、小型車罰4800元。
大園分局表示,為讓行人能夠安心過馬路,自5月1日起配合警政署專案,針對轄區多事故及多違規等高風險路口,加強取締「路口不停讓行人」、「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4項重點違規項目,編排勤務加強取締。
大園分局統計今年1至4月,共舉發違規「車輛不停讓行人」計70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98件。警方強調,執法並非以處罰為目的,最主要是希望導正駕駛人的用路觀念,提醒用路人都能「路口慢看停、行人優先行」,養成行車多禮讓的習慣,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期能降低交通事故發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