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保全公司桃園整鈔中心驚傳有員工監守自盜。
- 某保全公司桃園整鈔中心驚傳有員工監守自盜,涉案的副管理師37歲林姓男子利用職務之便,每2到3天自整鈔中心搬出10萬至30萬元不等的鈔票,涉嫌。
- 桃園地方檢察署於上(4)月拘提林男到案,訊後認定其涉犯業務侵占、詐欺取財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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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某保全公司桃園整鈔中心驚傳有員工監守自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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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某保全公司桃園整鈔中心驚傳有員工監守自盜,涉案的副管理師37歲林姓男子利用職務之便,每2到3天自整鈔中心搬出10萬至30萬元不等的鈔票,涉嫌。

某保全公司桃園整鈔中心驚傳有員工監守自盜,涉案的副管理師37歲林姓男子利用職務之便,每2到3天自整鈔中心搬出10萬至30萬元不等的鈔票,涉嫌侵占高達8400萬的款項。桃園地方檢察署於上(4)月拘提林男到案,訊後認定其涉犯業務侵占、詐欺取財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桃檢說明,該案由桃檢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塗又臻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偵辦,林男涉嫌利用為客戶繕打訂單之機會,在出入庫借支明細業務文書上虛增1000元欄位之金額,將其列印後交由整鈔中心審核而行使之,致整鈔中心陷於錯誤,誤以為客戶確實有此金額需求,同意出金予林男。林男取得千元鈔票後,即以每2至3天之頻率、每次10萬至30萬元不等之金額之方式侵占款項共8400萬元。
桃檢進一步提到,檢察官上月21日晚間拘提林男到案訊問後,認林男涉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之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第336條第2項業務侵占及第339條第1項詐欺取財等罪嫌,於隔日向法院聲押獲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