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榮航空一名孫姓空服員日前疑似抱病上班,返台後住院不治。後續又有同事於網路上指控座艙長忽視其身體不適、甚至刁難,引發民眾關注。被指控座艙長今日也出面澄清,強調並無刁難行為,且全程關心同事狀況。桃園市勞動檢查處獲報後隨即啟動調查表示,孫員工時與請假紀錄均符合法規,座艙長也無拒絕休息情事,後續將持續訪談同機組員釐清細節。
對此,桃園市勞動檢查處說明,該處接獲到消息後,立即於今(13)日上午10時30分立即派員至長榮航空公司進行調查,經查該案為長榮航空空勤部門所僱勞工34歲孫姓員工執行米蘭飛航勤務,於回程反映身體不適,9月25日凌晨5時55分抵台,孫員就近於桃園機場2樓聯新醫院就診,於過境櫃台等待醫生,期間孫員自述身體不適,經醫生診療孫員有發燒狀況,施打退燒針並開立退燒口服藥後,孫員自行搭計程車回到租屋處。
9月26日孫員至林口長庚醫院急診並入住一般病房治療,因病況惡化,預計轉往加護病房繼續治療,家屬考量照護因素,10月8日轉診至中國醫藥大學附設醫院,後經家屬告知10月10日孫員晚間宣告不治死亡。
勞檢處指出,孫員執行9月22日由台灣飛往米蘭之飛行任務,實際工時11小時48分,中間休息4小時10分,9月24日由米蘭飛台灣,實際工時11小時05分,中間休息3小時35分;且孫員近半年之出勤工時紀錄,114年4月至9月每月飛行總工時約66小時至85小時不等,平均每月約75小時,且孫員請假記錄近半年均有依規定給予,以上尚符合勞動基準法規定,又依長榮航空初步內部調查,該案座艙長未有網友所述情事,孫員反映後,事務長即有妥適安排孫員休息,勞檢處後續將訪談同機組員,釐清是否有請假遭拒情事。
勞檢處表示,112年至今,長榮航空違反勞基法第32條第2項規定(超時),共計7次違反紀錄,合計裁罰295萬。後續該案是否涉及過勞或職業疾病認定,依勞動部辦理職業疾病鑑定作業程序處理要點規定,將主動諮詢家屬意願後,再進行後續職業疾病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