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張家榕
近日,主管機關以「為建構與強化全社會防衛韌性,提升民間自主及防災量能」為由,請保全機構推動所屬保全人員參加「防災士」培訓課程,此舉就推動防災教育與強化全民應變能力,是值得各機關團體共同響應。而內政部也指出:保全人員是公寓大廈與警察之間的重要橋樑,也是公寓大廈安全的守護者,透過「防災士」培訓,希望強化風險意識,將自助、互助精神融入日常,進一步提升公寓大廈的抗災韌性,深化國家的自主防災能力。觀其前述,筆者認為將公寓大廈「駐衛保全」人員積極「防災士」培訓,確實是件刻不容緩的急務。
政策雖好但是執行面卻有一些來至基層的建議,而且就公寓大廈「駐衛保全」的現況而論,似在配套措施上仍有討論之空間:
一、培訓自費與場次不足
國內目前近20個「防災士」培訓單位,其收費約為2500~3200元左右,而地區性非特定培訓班次出現不足,即使有地方政府的免(公)費課程,但也是僧多粥少的局面,也出現保全人員等待公費不願自行繳費的現象。
二、「駐衛保全」人員的工作性質
公寓大廈「駐衛保全」適用勞基法84條之1,在每日工作12小時,月平均休假6-8日,如佔用其假期參與培訓,勢必降低其參訓的意願,而受訓期間,保全公司必須支付的額外成本,同步產生排斥效應,即使可抵銷在職訓練的時數,似亦無法有效產生動力。
三、人力市場的流動特性
服務於公寓大廈的「駐衛保全」人員,是個典型的人力市場,人員的流動率隨著公寓大廈管理費的不足與住戶的喜惡,進而超越任何行業,即使保全公司在吸收培訓的成本,也無相當理由留任這些完訓人員。
全面納訓保全人員參加「防災士」課程,是推動防災教育與強化全民應變能力的最直接方式,但是政策需要良善的配套措施與規劃,例如經費來源與培訓的時程;另國內目前推動防火人員、防災士與服勤人員三種證照培訓,雖然各項證照具備其專業定位,但在課程內容與性質上有高度相似性,且發照單位同屬內政部。基於資源整合與效能提升的角度,建議內政部慎重評估三證照之合併可能性,可以避免重複設計課程與訓練資源,降低行政及訓練成本。三類證照在防火與防災應變訓練中有許多共通核心能力,如消防安全知識、應急處理流程與災害現場管理等。將這些共通內容整合為核心課程,能有效統合教學資源,提升培訓品質,未來亦能減少複(回)訓的行政與個人資源。
作者:張家榕/台灣物業優化精進協會創會理事長